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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昆明信息港    01-04 21:49:44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刘雄斌 为确保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云南顺利落地实施,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做好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事宜。

《通知》提出,本次冠脉支架采购,医疗机构应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交易,不允许进行二次议价。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选用中选产品,严格执行中选价格。同时,各级医保部门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围绕医疗机构中选支架畅通进院使用、质量监管、流通配送等重点任务细化措施,加强配合,相互协作,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支架质量的行为。

据悉,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首批落地实施的18个省市(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含兵团)。首批落地的18个省市(区)中选产品本地库存量平均达到协议采购量的33%,能够满足医疗机构首月使用需求。其余省份将在2021年1月份陆续落地实施,争取早日让患者使用上集采后的冠脉支架。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于2020年11月初产生中选结果,10个中选品种,由均价1.3万元降到700元左右,降幅超过90%,预计节约医保基金109亿元。此外,我国每年约有100万冠心病患者植入心脏支架,患者能用上中选的心脏支架,将大大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 

编辑:周硕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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