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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安曝光4起经济犯罪活动典型案例
昆明信息港    05-15 16:26:32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5月15日,是第16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及企业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激发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昆明公安公布4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刘某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4年5月,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一起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于2019年成立云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改变产品名称、虚构交易事实、伪造资金关系等方式,向云南、重庆、四川、广东、福建、西藏、新疆、贵州等17个省市170余家企业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高达36.3亿元,价税合计9亿元,税额1亿元,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超万份。

目前,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9人,并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依法纳税是义务,合法经营是准则。虚开、介绍虚开、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广大企业经营者应依法依规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案例2:姚某、唐某、李某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

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犯罪嫌疑人姚某、唐某、李某某等人以“代办贷款”为由,招揽“白户”(有借款需求但不符合贷款资质的人)到昆明“代办”银行贷款。该犯罪团伙通过伪造工作证明、工资收入等欺诈手段,向昆明某金融机构骗取贷款,后按照四六分成比例与“白户”瓜分贷款资金。

经查,该团伙使用同样的手段先后在昆明市、红河州、玉溪市、西双版纳州、普洱市等地多次实施贷款诈骗犯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2024年4月,呈贡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代办贷款,暗藏风险。借款人把个人信息提供给不法中介后,若被用于非法金融活动,借款人也将被牵连其中。不要盲目相信代办贷款广告宣传,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避免踏入犯罪陷阱。

案例3:闫某某职务侵占案

2019年至2023年间,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在昆明市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昆明某环境绿化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无法偿还大额借贷,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公司项目工程款支出,侵占公司资金349万元。目前,度假分局刑侦大队已成功破获此案并移送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闫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警方提示:

严守职业操守,不踩法律红线。企业从业者切勿因一时贪欲,酿下犯罪苦果。企业应完善内部监管制度,避免公司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发现职务侵占行为,请及时报警处理。

案例4:范某、马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范某、马某某等人为非法牟利,依托某数智电商平台手机App,以拍卖普洱茶为名,采用“线上竞拍+溢价转拍+拉人获利”的模式实施非法传销犯罪活动。案件涉及参与人员3万余人,遍布安徽、福建、云南等30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33亿余元。官渡分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非法传销不断翻新活动方式,所谓的商品和交易只是吸引投资的幌子和道具,非法传销活动的本质是“拉人头”层层获利,从而诈骗参与人财产。请广大群众注意,不付出脑力、体力就能赚取高额利润的项目多为陷阱,投资须谨慎。

编辑:刘雄斌    责任编辑: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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