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11月3日,云南省公安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情况。该《实施办法》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省反恐怖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法律指引。

省公安厅副厅长昝霖指出,《实施办法》立足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构建了从省到村(社区)的多层次、全覆盖反恐怖工作责任体系,并对无人驾驶航空器、新兴业态等新情况作出前瞻性制度安排。
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总队长王展介绍,《实施办法》系统涵盖了基础防范、重点目标保护、边境防控和社会面管控等多个维度,明确了水利、供水、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要求,并对物流寄递、长途客运等行业落实实名制登记作出硬性规定。
昆明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尹斌透露,昆明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云南省涉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简化兑付流程,今年已累计发放举报奖励12.6万元,有效激发群众参与反恐工作的积极性。
据悉,云南省已构建了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涉恐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最高可奖励100万元,鼓励公众参与反恐怖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