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车有房与否再也难准确认定低保资格,秉持人性化、具体化、精细化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重新调整社会救助政策,也就在情理之中。
有车有房的低收入市民,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享受低保待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明年1月1日实施,北京市社会救助政策大幅降低门槛,按照新修订的政策,符合条件可以享受救助的市民扩大了近一倍,预计13万人扩展到20万人以上。(12月28日《北京晨报》)
一个大前提值得一提,即北京人均GDP今年预计超过2万美元。当一座城市越来越繁华富裕,为了“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自然需要努力补齐城市发展的那块短板,加强社会救助力度,让每一个居民都能切身感受到城市生活的美好。亦如有论者所说,从国际经验来看,人均GDP达2万美元是一个地区或城市发展的转折点,城市发展的核心命题从经济发展转向人的发展。
有车有房的低收入市民也可入“低保”,当然不能粗糙地理解。北京此次针对社会救助政策,根据市民的房子、票子、车子进行人性化调整,降低社会救助门槛,放宽认定条件,准确地说一方面是对社会救助类型和对象的拓展,另一方面则是越来越精准的认定兜底保障对象,让政策更好地惠及困难群众。
以前之所以在房产和车子方面的低保认定比较单一,在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时候,一个家庭若是有车有房,意味着这个家庭非但不贫困,反而是家庭生活优渥的表征。此外则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源也有限,无法尽可能多地让贫困家庭享有,只能遵循“谁最需要救助先救助谁”的原则。
今时不同往日,社会环境更加复杂。道理很简单,在城市有车有房和在农村有车有房、在一线城市有车有房和在小城镇有车有房,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本不可混为一谈。如此一来,社会救助政策就需要与时俱进,进行针对性、适应性的调整,以便更好地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而且,由于人们在医疗、教育等方面承担着较大的压力,意味着有车有房其实只是一个家庭生活条件的侧面,一旦出现什么重大的变故或意外,即有可能就会重新陷入无车无房的困难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便是一个典型例证,一场大病下来,一个家庭甚至都会被拖垮。
当有车有房与否再也难准确认定低保资格,秉持人性化、具体化、精细化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重新调整社会救助政策,为此进行迭代升级,也就在情理之中。好事还要办法,接下来就是如何落实的问题,为了避免“有钱人吃低保”的问题,有必要通过先进的技术条件等,严格把好资质审核关,同时也应加大处罚力度,对弄虚作假坚决说不,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春城晚报 刘孙恒)